香港的強積金是什麼?
強制性公積金(MPF)是為僱員設立的強制性退休儲蓄制度,所有僱主(包括外籍僱主)在聘請本地人才時都必須為其供款。供款由僱員月度收入的一個百分比及公司相應的供款組成,這些款項會存入由第三方強積金服務提供者管理的私人強積金賬戶,並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MPFA)監管。
我應使用哪種類型的強積金計劃?
香港的中小企業通常會採用集成信託計劃,因為它匯集了全港各公司參與僱員的供款,以進行具規模的投資。
我如何為我的公司登記強積金計劃?
首先,您必須在政府的中央電子平台「積金易」上註冊您的公司。這是一次性的註冊,讓您可以更輕鬆地管理所有強積金賬戶和投資組合,過程涉及三個主要步驟:
- 委任公司授權人(CAP):此人負責在平台上管理您公司的強積金計劃,並且必須持有香港身份證。香港大多數公司會指派一名人力資源代表擔任此職位,若無此職位,則由公司秘書擔任。
- 提供公司資料:您需要填寫公司的詳細資料,並為公司授權人及任何其他聯絡人提供個人資料。
- 上傳證明文件:您必須將公司的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有效註冊文件的副本上傳至「積金易」平台。
一旦您的公司在「積金易」平台上註冊,您便可以接洽本港14家獲准的強積金服務提供者之一,他們將引導您完成其登記流程。當您的公司與他們完成登記後,您便可以開始為您的僱員登記,您的強積金服務提供者會提供表格供他們在受僱的首60天內填寫並提交。
僱主需為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多少?
香港所有僱主都需根據每位僱員的「有關入息」,為其作出每月供款。有關入息包括其完整的薪酬組合,例如:
- 工資與薪金
- 假期薪酬
- 佣金與獎金
- 賞錢與津貼
您和您僱員的供款是根據其收入水平計算的,上限為1,500港元。
| 僱員每月有關入息 | 僱主供款 | 僱員供款 |
|---|---|---|
| 少於7,100港元 | 有關入息 × 5% | 無需供款 |
| 7,100港元 至 30,000港元 | 有關入息 × 5% | 有關入息 × 5% |
| 超過30,000港元 | 上限為1,500港元 | 上限為1,500港元 |
我應如何及何時為我的僱員供款強積金?
登記後,您的首次供款應在您僱員登記後下一個月的10號或之前支付。
例如,Sarah是您的新員工,她的首個工作日是6月5日,因此她受僱的第60天是8月3日。作為她的僱主,您必須在7月10日或之前提交她的首次強積金供款,以涵蓋Sarah在6月份的部分工作月份。此後,Sarah的所有後續每月供款均需在每個月的10號或之前支付。
Sarah在首30天及首個不完整的糧期享有「供款假期」,意味著她在6月和7月無需從薪金中供款。然而,作為她的僱主,您必須從她上班的第一天起計算並支付您的僱主供款。
我應注意哪些罰則?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對供款事宜非常重視,並對未能支付供款的僱主施以重罰,範圍從財務處罰到刑事檢控不等。因此,擁有一位可靠的公司授權人來妥善管理您的強積金,避免潛在麻煩,是非常值得的。
逾期附加費
如果您延遲支付每月供款,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將對未付金額徵收5%的附加費。此附加費將直接存入您僱員的強積金賬戶,作為延誤的補償。
法律罰則
| 僱主違規類型 | 罰則 |
|---|---|
| 未能為僱員登記強積金計劃 | 最高罰款350,000港元及監禁三年 |
| 未能向受託人支付強制性供款*(已從僱員有關入息中扣除5%) | 最高罰款450,000港元及監禁四年 |
| 未能向受託人支付強制性供款*(未從僱員有關入息中扣除5%) | 最高罰款350,000港元及監禁三年 |
| 向受託人*、「積金易」平台*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 | 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0,000港元及監禁一年;其後每次定罪最高罰款200,000港元及監禁兩年 |
財務罰款
| 僱主違規類型 | 罰則 |
|---|---|
| 未能準時向受託人*支付強制性供款 | 罰款5,000港元或欠款的10%,以較高者為準 |
| 未能向僱員提供每月糧單(參與行業計劃的臨時僱員除外) | 首次違規罰款10,000港元,第二次違規罰款20,000港元,其後每次違規罰款50,000港元 |
| 未能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僱員離職(參與行業計劃的臨時僱員除外) | 首次違規罰款5,000港元,第二次違規罰款10,000港元,其後每次違規罰款20,000港元 |
| 未能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有關僱主資料的更新,如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 | 首次違規罰款5,000港元,第二次違規罰款10,000港元,其後每次違規罰款20,000港元 |
我可以從強積金供款中獲得哪些稅務扣除?
為您的僱員供款強積金是一項可扣稅的業務開支,允許您在香港的利得稅報稅表上申索您公司的強制性及任何自願性供款,上限為您僱員總年薪的15%。
例如,假設Sarah的年薪為300,000港元,您每月為她的強積金供款1,250港元,全年總計15,000港元。由於15,000港元低於她薪金的15%(300,000港元 × 15% = 45,000港元),您可以從您公司的應課稅利潤中全額扣除這15,000港元,從而減少您的利得稅負擔。
常見的強積金服務提供者
香港有14家政府認可的受託人來管理本港的退休儲蓄。其中幾家最大型和最常見的強積金服務提供者包括:
- 滙豐(HSBC):滙豐是一家在香港根基深厚的全球性銀行,使其成為強積金服務一個非常普遍和穩定的選擇。他們提供兩個主要的集成信託計劃,適合任何新業務參與。
- 宏利(Manulife):作為一家主要的保險和金融服務公司,宏利以其強積金計劃內廣泛的投資基金選擇而聞名,讓您的僱員在投資策略上有更多控制權。
- 友邦(AIA):友邦是亞洲一家歷史悠久的保險集團,也是強積金服務的可靠選擇,為僱主提供一系列基金和支援。
強積金服務提供者列表
- 友邦保險(信託)有限公司
- 銀聯信託有限公司
- 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
- 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
- 中銀保誠信託有限公司
- 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 花旗信託有限公司
- 滙豐機構信託服務(亞洲)有限公司
- 滙豐公積金信託(香港)有限公司
- 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
- 信安信託(亞洲)有限公司
- RBC Investor Services Trust Hong Kong Limited
- 永明退休金信託有限公司
- 永明信託有限公司
- 萬通退休金信託有限公司
我的強積金供款將如何投資?
每家提供者都提供一系列不同風險水平的基金供您的僱員選擇,從保守的貨幣市場基金到進取的股票基金不等。如果您的僱員沒有作出選擇,他們的供款將根據預設投資策略(DIS)自動進行投資。
預設投資策略是政府規定的一個現成方案,它會根據僱員的年齡自動調整投資風險,由兩個基金組成:
- 核心累積基金(CAF):一個較高風險的基金,約60%投資於環球股票,40%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適合年輕僱員。
- 65歲後基金(A65F):一個較低風險的基金,約20%投資於環球股票,80%投資於環球債券和現金,旨在為臨近退休的僱員服務。
例如,假設Sarah今年30歲,並且沒有選擇她想要的基金。她年輕的年齡意味著她大部分的強積金供款將投入核心累積基金。隨著她年齡增長,預設投資策略會將她的資金從核心累積基金逐漸轉移到更保守的65歲後基金,隨著她臨近退休而降低她的投資風險。到她65歲時,她所有的儲蓄都將在65歲後基金中。
僱員何時可以提取強積金?
雖然資金屬於您的僱員,但他們在滿足某些條件前不能動用這筆錢,主要條件是達到65歲的退休年齡。他們可以合法提早提取資金的其他情況包括:
- 提早退休:僱員年滿60歲時可聲明永久停止工作。
- 永久離開香港:如果他們永久離開香港。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如果醫生證明他們永久無法工作。
- 罹患末期疾病:如果醫生證明他們預期壽命不足12個月。
- 小額結餘:如果他們的賬戶結餘少於5,000港元且已有一年沒有活動。
- 死亡:資金將支付給其遺產。
總結
強積金制度是香港的退休基金,旨在幫助僱員在工作期間增長其儲蓄。作為外籍企業主,如果您希望在香港維持辦公室,您應了解登記和供款的流程。如果您對管理強積金有更多疑問或需要幫助,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樂意為您提供協助。









